我省出台20条举措为基层减负

发布时间:2019-04-30 13:1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江苏省政府网、新华日报

发文和开会减少30%以上,需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我省制定出台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的工作措施。4月28日,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该文件的相关情况。

据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杨根平介绍,该文件的制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形式主义顽瘴痼疾,制定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划出硬杠杠,强化硬约束,着力革除繁苛之弊,施行简政之道,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文件分大力精简文件、切实改进会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创建活动、健全完善问责制度、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6个部分,共20条举措。

大力精简文件方面,今年省委、省政府和设区市党委、政府发至县级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以上,省级机关和设区市市级机关各部门也要严格控制和大幅度压缩发文数量,确保年内发至县级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50%;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省级机关部门不得向地方党委、政府下发文件;除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类文件外,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10页)、其他文件不超过3500字(7页),各地各部门文件篇幅按低于上述标准从严掌握。

切实改进会风方面,今年省委、省政府和设区市党委、政府开至县级的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省级召开会议,原则上开到设区市一级,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设区市不再层层开会;将每年8月份定为省级“无会月”,各设区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设立“无会月”或“无会周”;省级机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创建活动方面,从严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大幅度精简压缩一般性督查检查事项;省级考核事项应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除中央规定的专项考核外,省级机关部门不得开展以地方党委、政府为对象的考核;对全省涉及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示范活动进行清理归并;对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进行严格控制;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减少一般性工作调研,倡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调研;坚决纠正过度留痕,优化工作评价标准和方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上报材料,今年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确保减少50%以上。

健全完善问责制度方面,突出分级负责、权责对等,切实避免“责任只往下推、板子只往下打”;对被问责的干部要正确对待,对干部有关问题的反映要认真甄别核实,没有问题的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要严肃查处。

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干部激励机制,适当提高经济待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加强容错纠错的审慎认定,允许干部对认定结论提出异议和申诉;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调整下来的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和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该使用的及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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