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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文件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8 13:0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部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江西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激励关怀帮扶等方面,对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对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明确退役军人党员的组织关系归属,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每年退役军人集中安置开始前,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会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本年度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作出安排,确保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形成闭环。退役军人到安置地集中报到时,由市县组织部门安排专人或委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专门窗口,为退役军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一站式”服务。退役军人党员人事档案不随组织关系转移的,要将档案中《入党志愿书》复印、密封后转递给党员所去街道、乡镇等基层党委保管。接受地党组织对前来报到的退役军人党员要积极接纳,及时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的教育引导,通过“政治生日”、学习党章党规等,对退役军人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引导他们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针对退役军人党员的特点特长,组织开展“回顾入党心路”、“不忘初心忆军旅”等主题党日活动,增强退役军人党员争做优秀党员的使命感。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党组织应建立退役军人党员工作台账,安排专人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定期联系退役军人流动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状况,引导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探索新时期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形式,形成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序管理的良好格局。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引导退役军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村(社区)党组织要注意吸收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参加村(居)民理事会,使其成为平安江西、法制江西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以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为依托,组织引导退役军人党员参加当地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党员在基层矛盾调处、应急抢险处置、环境治理整治、治安联防巡逻、扶贫济困帮扶、国防义务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带动更多的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弘扬社会正能量。建立退役军人党员包联帮扶制度,每名退役军人党员负责联系一名非党员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的激励关怀帮扶,不断增强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要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始终听党话、跟党走。要注重培养选拔使用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激励,选拔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的退役军人党员进“两委”班子,将优秀退役军人党员推选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为“新时代赣鄱先锋”及各级表彰奖励人选。要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老党员、困难党员,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通知》还明确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将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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