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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戎耀今生”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08:41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全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中共江苏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以“戎耀今生”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选树培养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工作实绩突出、道德品质过硬的退役军人典型,重点挖掘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社会治理、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领域担当作为的优秀退役军人代表,集中展现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奉献担当、建功立业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要求,以实际行动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力量,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组织

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由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主办。活动按照发动申报、遴选发布、学习宣传等环节分阶段推进。

(一)发动申报。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一线干部群众、退役军人广泛参与,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等多种方式,深入挖掘、广泛征集、认真甄选、踊跃推荐。各地、各部门按照理想信念坚定、工作实绩突出、道德品质过硬、事迹真实感人的条件,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择优推荐人选。各设区市推荐3-5名、各成员单位视情推荐1-2名本地区、本系统事迹过硬,在全省范围内有竞争力的候选对象。所有推荐人选需进行严格政审,征求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意见,其中:推荐对象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人数比例不超过推荐总数的20%,同时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上报之前,由设区市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遴选发布。主办单位将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标准,综合事迹、得票和人员类别等情况综合遴选,最终确定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获评人员和提名人员,适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事迹。

(三)学习宣传。主办单位将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等多种载体渠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通过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编印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书籍等,推进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社区等,扩大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致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掀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热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推动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推荐选拔。要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推荐对象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避免失察失真,确保典型事迹过硬,立得住、树得牢,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实现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紧密结合实际,体现时代精神,增强典型吸引力、感染力,切实把学习宣传活动做出鲜明特色、做出更多新意、做出质量水平,推动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迈向新台阶。

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事迹材料(200字左右)、通讯稿件(3000字左右,原则要求已在省以上主要媒体刊登过),以及服役期间和退役后图片、视频等材料,请于6月10日前报送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doc

           2.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3.第二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审核程序对照检查表.docx


中共江苏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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