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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 18:4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厅办公室

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推进江苏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经厅党组研究,自今年起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市、区)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主体组织开展的,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创新示范引领作用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领域相关工作。项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组织开展,年内可以取得一定成效的工作。

二、活动步骤

(一)确定项目,组织申报

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落实厅年度工作任务,聚焦重点、热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确定创新创优工作项目、制定实施计划及配套措施等。各设区市上报项目数量为所辖县(市、区)数量的50%左右(如:所辖县市区数量为10个,则上报项目数量为5个左右)。项目确定后,填报《2022年度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于4月底前报送厅办公室(项目内容涉密的应做脱密处理)。

(二)组织实施,按序落实

各项目责任单位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和工作时限,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跟踪、全程指导。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争取支持,高效高质推进工作落实。

(三)评选通报,推广运用

11月3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将创新创优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厅办公室,同时提供相关领导批示、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省厅将视情采取自我评介、专家评审、处室评议、群众评测、媒体评选等方式(具体考评办法正在制定中),对创新创优项目逐一量化评分,评选通报一批优秀项目,评选结果作为有关考评依据。优秀项目采取召开现场会、经验介绍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是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的实际行动,是厅党组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思考谋划,科学确定项目。创新创优项目原则上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明确具体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周密组织、有序有力推进。

(二)务实推进,务求实效。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确定申报项目前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既要适度领先、又要切合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听取基层意见,及时了解社会反映特别是服务对象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举措,确保创新创优项目务实高效。

(三)及时总结,注重宣传。各级在创新创优项目推进过程中,要留意收集整理相关文档和图片影像资料,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通过信息报送、新闻报道、调研成果、观摩交流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努力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doc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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