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20浏览次数:
为切实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4日批准武进区烈士陵园、常熟市烈士陵园、海安市烈士陵园、海门区烈士陵园、如东县烈士陵园、东台市三仓烈士陵园、仪征市烈士陵园、宿北大战烈士陵园为江苏省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