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29 16:0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根据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好新时期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舆论监督,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准确宣传江苏,营造“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强。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二、明确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媒体和民众,通过举办新闻发布活动,增加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向新闻媒体提供公开、公平获取政府重要信息的渠道,对社会舆论进行引导,构筑政府与社会和民众的良好互动关系,营造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政府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政府重点工作,包括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重要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及进展;推介政府重大经贸和文化活动;阐明政府或相关部门就国内外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的主张;跟踪发布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一些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回应外界的误解、疑虑和传闻,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发布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政府信息。

三、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建设

(一)省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下,由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的报省长批准;其他新闻发布内容由新闻发布单位报分管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批准。经批准后,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与新闻发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省领导要求由省政府新闻发言人进行新闻发布、加以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由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三)省级政府新闻发布活动原则上以“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在省政府办公厅指定的固定场所举行。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新闻发布会的方案制定;省政府新闻办负责记者邀请等工作,如需邀请外国记者、台湾记者参加,可由省外办、省台办协助邀请;新闻发布单位负责做好新闻发布会的材料准备,拟定发布稿,准备有关口径,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共同做好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须于会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新闻发布会的方案及相关材料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新闻办。特殊情况需迅速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布单位应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新闻办报告,经同意后先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四)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定期组织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研究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省政府新闻办负责跟踪社情民意,收集分析海内外舆情动态,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政府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会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对全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

(五)省内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和属地管理,按照我省有关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把握新闻发布的主导权。新闻发言人应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掌握情况,并主动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办沟通,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准备。

四、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

(一)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网络。省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都要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任务比较重或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挑选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并具备一定新闻发布能力的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省政府、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制订新闻发布计划,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活动;对下级政府和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等。

(二)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省政府办公厅明确新闻发布工作相关处室,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能处室,并配备新闻助理,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及相关工作的准备,进行舆情信息的跟踪、收集、研判和反馈;与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新闻办保持日常联系,及时通报本地区、本部门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和新闻发布工作情况。要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本地区、本部门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并参与相关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新闻发布工作的运转需要。

(三)建立新闻发言人登记备案制度和培训制度。

1.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向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新闻办登记备案。新闻发言人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调整,保证新闻发布工作的延续性。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每年要将履行职责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新闻办。

2.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根据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助理进行培训。

五、不断提高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活动。政府新闻发布有多种形式,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形式,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认真组织好每一场新闻发布活动,切实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可参照省里的做法,结合各自的实际,建立相应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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