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2 15:0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着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从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把政策制度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实抓好。一是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研究制定省《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已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其他相关部门以及各地反馈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二是推动将退役军人综合安置率和退役军人培训就业率两项指标纳入省委对各地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全省中心工作之一高位推进。三是根据中央《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精神,在就业安置、优待褒扬、权益维护、服务管理等方面出台了10余个重要文件,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有力政策保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第一时间制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议事规则》、《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权力内容,规范运作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一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法规政策执行力度,切实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机制建设,行政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提高。进一步规范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规范推进依法履责,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编撰政策汇编。组织精干力量编撰了移交安置、抚恤优待、就业创业等方面政策汇编以及信访答复口径,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进一步提升全省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梳理权力清单。在前期明确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层面确定的权力事项基本目录,及时进行调整完善。经调整,确定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共计40项权力事项,包括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给付24项,其他权力2项。组织梳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31项。四是规范办事流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各级对权力事项逐项制定办事指南,所有办事指南上网公开。压缩办结时限,减少办事材料。行政许可承诺办结时限均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除国家政策明确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审批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办事更加便利迅捷。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共同参与我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涉法业务咨询等工作。2019年共参加行政诉讼开庭3次、接受法律案件咨询7次、参与案件研讨5次、出具或审核法律文书10余次、开展依法行政讲座1次,较好地发挥了专业支持作用。

(三)坚持多方参与,强化权力监督。一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内外结合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做到人大政协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专门监督、退役军人工作系统层级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有效结合。二是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作用,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省委书记省长信箱、厅长信箱、网上咨询平台收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回复办结率100%。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依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了规范,对职能职责、行政许可、决策及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和法规文件等信息及时梳理、主动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补充与完善,增强透明度、确保时效性,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落实好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全年围绕拥军褒扬、就业安置、抚恤优待、关爱帮扶等主题,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答复办结信息公开申请10件。

(四)强化法治思维,化解矛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重大风险决策部署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 “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有关要求,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手段,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全力化解退役军人领域矛盾纠纷。一是完善信访处置机制。出台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等规定,将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妥善化解。一年来,我厅共办理信访事项2.2万件次,在政策范围内的1600多件均依法解决。二是建立老兵调解制度。总结提炼淮安市“老兵调解工作室”、盐城市“老班长调解工作室”等经验做法,会同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成立专门调解室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指导意见》,遴选一批优秀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以“战友情结”化解“矛盾心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涉及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依法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共设立“老兵调解室”926个、化解各类矛盾问题3793个。三是建立关爱帮扶制度。依托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数据库,建立完善困难退役军人“一本账”,研究制定帮扶办法。各级帮扶困难退役军人3.6万人次,投入帮扶资金1.6亿元。加快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建设,对政策已落实到位但生活仍有困难的对象家庭,及时提供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体现特殊关爱。

(五)开展“四大活动”,夯实法治基础。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贯穿开局之年的“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大培训”活动,着力掌握真情实况、理清发展思路、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政策落实,为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全省共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41.6万户,支出慰问金3.84亿元,召开座谈会4208场次,征求意见建议11870条,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10560件。精准掌握退役军人集中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升政策创制的针对性、实用性。通过走访,挖掘出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张家港永联村党委书记吴惠芳获颁首届“全国最美退役军人”称号,国网江苏电力(如东公司)退役军人共产党员服务队成为第二届“全国最美退役军人”中唯一的获奖集体。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全省共安排541个调研课题,目前已完成497个。成果转化为实际政策举措181多项,形成储备政策70多个。广泛借助军地高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外脑”作用,与新华社江苏分社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完善智库制度,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理论研究的深度、广度、密度。深入开展“大落实”活动,确保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到位,政策法规宣传到位,优待措施落实到位。通过自有阵地、大众传媒以及基层宣传平台,广泛宣传适宜公开的政策,力争使退役军人应知尽知、应晓尽晓。落实涵盖免费体检、免费游园、综合补贴等于一体的优抚对象综合优待体系,惠及对象40多万名。深入开展“大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全省退役军人工作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省共组织培训2976场次,8.44万人次参训。通过培训,全省退役军人工作系统的遵法守法意识、政策熟悉程度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江苏退役军人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存在不足

转隶组建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厅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坚强保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我厅组建时间还不长、基础还比较薄弱,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够规范。一些文件实质上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没有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制定,少数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备案。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速度有待加快。近期,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涉及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亟需细化落实。但我们在推进一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方面力度还不够大、进展还不够快,和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和服务对象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完善工作有待加强。部分规范性文件出台时间较早,与现实情况已经不太适应,亟需进行清理或修订完善。随着改革进程日益深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很多传统上行之有效的概念已经很难清晰界定,需要及时调整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2020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退役军人工作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主要矛盾,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践行“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创制工作。加快推动出台《省委 省政府 省军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结合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台情况,积极推动出台《江苏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适时修订完善《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江苏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退役军人工作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刚性约束,明确凡未通过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均不得出台。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体现包容共享,切实防范风险隐患。

三是进一步加强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部署要求,认真梳理现行有效的退役军人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坚持从实际工作要求出发,需要清理的坚决清理,需要调整的及时更新,为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制度支撑。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1月3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