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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8-11 18:40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办[2019]17号),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等。组织指导全省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负  责  人:详见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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