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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最美拥军人物”推选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1-05-26 21:2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厅拥军褒扬处

近日,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将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挖掘拥军工作中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省广大群众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爱国拥军、积极投身强军实践的热情。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内居民(不含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思想过硬,作风品德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无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服务强军实践等方面成效显著;

2.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在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等方面担当有为;

3.主动参加社会化拥军等群众性双拥活动,热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

4.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创作双拥文艺作品、深化双拥理论研究、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积极参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传承宣扬红色文化和烈士精神等方面事迹突出;

6.在拥军工作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活动组织

活动按照各地推荐、遴选发布、学习宣传等环节分阶段推进。

(一)各地推荐

各地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择优推荐本地区事迹过硬、在全省范围内有竞争力的候选对象。

(二)遴选发布

主办单位将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遴选出江苏最美拥军人物获评人员和提名人员,适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江苏最美拥军人物”事迹。

(三)学习宣传

主办单位将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等多种载体渠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通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推进“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社区等,扩大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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