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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任职

发布时间:2022-12-02 17:4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积极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效发挥退役军人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淮安市委组织部,共同出台《关于促进退役军人赴村(社区)任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淮安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派退役军人到基层一线担任村(社区)干部,鼓励广大退役军人到乡村就业创业,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优化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引导更多优秀退役军人主动投身乡村振兴发展大局。

《意见》围绕“有效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从严建立优秀退役军人选拔机制、完善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四个层面,从加强基层锻炼、队伍培养、日常培训、择优选拔、完善考核等9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任职制度化、规范化,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赋能乡村振兴上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近年来,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扣“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工作主线,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联合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先后开展相关特色培训,选拔优秀退役军人327人、“兵委员”1500余名,带动1400余名退役军人在投身乡村振兴中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一大批新时代退役军人成为强村富民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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