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43号建议的再次答复
赵铁海等代表:
2021年以来,我厅积极采纳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的建议”,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B类建议的办理要求和我厅职能,现再次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提升军休干部的幸福度和满意度,结合我省实际,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一)加强政策创制。为强化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我们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拟制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从加强理论武装和党的政治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和日常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待进一步充实完善后出台实施。(二)开展学习教育。指导各地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政治生活、学习教育,及时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军休服务保障政策。各地积极克服疫情影响,通过支部组织学、线上交流学、寄送材料学、实地参观学等多种方式,保障学习不断线,力争人员全覆盖。(三)组织系列活动。为庆祝建党百年、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同时营造浓厚的政治引领氛围,去年以来,我厅部署展开了“百件军休文艺精品献百年”、全省军休系统“军徽闪耀永向党”文艺调演活动,会同省军区开展了“百名战将忆党史”全媒体新闻行动,打造文艺精品100多部,发掘“口述历史”37部,组织演出交流62场次,既强化了军休干部队伍政治引领,同时也向社会传播了红色动能。
二是推进军休干部医疗养老服务。(一)强化日常服务。建立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定人包户制度,定期联系军休干部,了解需求,解决困难,给予必要的照顾帮扶。重点对失能、失智、独居、空巢等军休干部予以日常照顾,尤其是疫情期间,帮助取药送药、代购物品食品、配送疫情防控口罩和消毒液等,切实解决他们的居家养老难题。(二)签约社会服务。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改革,协调政府、社区、社会资源,在军休干部集中居住区或军休机构办公区设置前置医疗点11个,引进社区食堂、签约社会助餐服务13家,签约社区日间照料服务5家,有效解决了军休干部居家养老需求。(三)提供信息服务。加快推进“网络军休所”建设,完成全体军休工作人员、5000多名军休干部注册登记;充实教育管理、保健养生、养老服务板块23项;发布军休资讯、养老生活信息4200多条,提供大量的社会信息资源,方便军休干部择优选用,拓宽了服务保障渠道。
三是探索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建设。(一)试点探索实施。指导南通等地试点推进荣誉疗养,每年制定疗养计划,组织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开展集健康疗养、政治学习、红色教育、参观见学、身体检查于一体的疗养活动,为全省面上推开趟出路子、累积经验。(二)逐步稳妥推进。鉴于近年的疫情形势,2021年省厅纳入工作计划安排的军休干部荣誉疗养被迫取消,多数地区原有的计划也未开展。为此,我们指导各地转变方式,采取分期分批就地参观见学、红色教育等,替代疗养活动,稳妥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三)研究拟制政策。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拟制了《关于印发˂江苏省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荣誉疗养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疗养对象、疗养内容、组织形式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并商省财政厅同意后,下发执行。
四是构建军地活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一)组织活动联办。2021年以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军区联合开展了“百名战将忆党史”行动、“赞颂新时代·喜迎二十大”书画摄影展;南京等地军、地干休所联合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宣讲党史、支部共建、文化交流、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部分地区还专门邀请军队管理的功臣离退休干部到地方干休所进行事迹宣讲等,广泛开展活动联办。(二)开展平台共用。各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加强与地方老干部局、军队管理的干休所进行合作交流,根据各自需求,采取会议室、图书室、活动场地、教学设施相互共用方式,弥补自身短板,丰富活动内容,推进日常教育管理和文体活动开展。(三)实施资源共享。指导各地与地方老年大学、开放大学深度合作,充分利用地方现有教学资源,开设军休老年大学、地方老年大学军休办学点,自2021年以来,已开办11个,有效促进了军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借助省《老年周报》服务老人的资源平台,省厅与其常态合作,2021年,专版刊发军休作品700多份,进一步丰富了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五是展开军休满意度评价体系建设研究。(一)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措施,全面调查全省军休服务管理现状、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了解军休干部对服务保障的需求、对加强服务保障的关注点,在此基础上,初步研究梳理了满意度评价的要素内容、指标构成和方式路径。(二)组织试点探索。指导南京市鼓楼区开展军休满意度评
价体系建设试点,指导南通市开展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试点,将军休干部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评价内容、细化评价指标、优化评价方式,加强探索实践,总结积累经验。(三)拟制政策措施。在调研论证、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初步研究拟制了《江苏省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满意度评价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体系构成和量化指标、评价方式和结果运用,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措施和落实要求,拟在进一步充实完善和征求意见后,下发施行。
再次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军休工作、支持军休工作。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