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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22-09-20 11:1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扬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应该是什么样子?标配是什么?日前,扬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给出了“标准”答案。它必须有标准场所,必须有专门的经费和人员,同时还要做到“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扬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已经从“打基础、搭框架”的初期阶段迈向“抓规范、促升级”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据统计,全市累计建成各级服务中心(站)1487个,配备工作人员1729人,实现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县乡两级全覆盖。

扬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陈阳说:“该文件所指的‘标准化’主要包括基础建设标准化、日常服务保障标准化两大部分,它大大地提高了退役军人保障水平。”

该文件明确规定:基础建设标准化要求,在服务场所上,乡镇(街道)服务站要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规范的牌匾和标识,室内设置“4室1厅”,即办公室、老兵调解室、党建综合室、荣誉室(墙)、综合服务大厅(合署办公);加强政治文化氛围,充分利用走廊、楼梯间、电子屏等现有场地挂军队英模画像、辖区内立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的姓名、照片、事迹等;在人员配备上,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员,村(社区)要在“两委”中指定专人负责;在经费保障上,各级财政要足额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日常服务保障标准化包括,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带着责任进村入户,带着感情倾听问需,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尊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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