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他山之石

广西来宾:围绕“三个突出”高质量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06 16:4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和要求,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4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动实现了政策落实好、选岗组织好、社会反响好的工作目标。

突出协调联动,主动靠前服务。充分发挥市、县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组织编办、组织、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召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专题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同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及时与各有关单位对接安置需求,通过“一对一”“面对面”上门协调方式,宣传介绍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及优势,争取预留编制名额,有效提高安置满意度。

突出实绩考核,提升安置质量。来宾市结合实际,实施“量化评分+岗位相适”安置方式,出台并严格执行《来宾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在开展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核定、排序、公示的基础上,充分摸清掌握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个人文化程度、任职经历、立功受奖、岗位意向等情况,打破历年退役士兵只安置在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上的惯例,精准对接接收安置单位的用人需求,兼顾需要安置的退役士兵专业特长进行专业技术岗、管理岗等多岗位安置,不断提高安置工作质量。在202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中,来宾市兴宾区首次将20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武宣县首次将6名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

突出“阳光安置”,确保公平公正。来宾市在安置退役军人的全过程坚持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抓好“阳光安置”,邀请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参与安置工作监督,并按照要求进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排名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接收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强化权益保障,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及时接续。2023年,来宾市累计为20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3.16万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