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地方动态

常州市出台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11 16:5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推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常州市公积金中心开设退役军人“绿色通道”,优先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依托1078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46个住房公积金工作站,提供“家门口”公积金服务。

《意见》将未就业退役军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推动未就业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将账户设立纳入“军人退役一件事”平台,在其到地方报到时可同步完成账户设立。《意见》同时明确,在常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在该市购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普通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最高可贷140万元,还可将部队发放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一次性补缴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高可贷额度。

目前,已有39名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818.8万元,相较商业住房贷款节约利息约852.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