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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优秀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11:0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厅秘书处

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助力我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优秀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间完成的,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思想政治教育、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军休服务管理、拥军优属、烈士褒扬、权益维护、服务体系建设、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

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必须突出实践导向,聚焦解决退役军人工作实际问题,观点明确、思路清晰、数据可靠、案例详实,一般应有实证或调研数据分析,提出的政策建议或对策措施可操作性强。研究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调研报告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二、征集程序

1.推荐申报。按照好中选优、集中推荐的原则,各设区市推荐申报不超过8篇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

院校、科研单位、智库的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原则上需经所在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上报。

2.组织评选。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各处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名推荐;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评分定级,对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分别确定一、二、三等奖。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3.结果运用。对获奖研究成果及调研报告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通过适当方式,将获奖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上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建立获奖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作者联系机制,适时就有关专题进行约稿、邀请参加调研及学习培训等。

三、其他事项

1.报送材料。每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纸质版定稿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推荐汇总表(附件2),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

2.报送要求。所有材料由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报送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秘书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90号),信封注明“优秀研究成果、调研报告申报”。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31日

联系方式:025-58505869。

附件:1.申报表.doc

         2.推荐汇总表.docx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