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江苏省退役军人学历继续教育高等院校公示
根据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规定》(苏退役军人规〔2024〕2号)相关要求,经会同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南京理工大学等54所高校为承担江苏省退役军人学历继续教育预选院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6至5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30日前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反映。
联系电话: 025-58502089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5月26日
附件:承担江苏省退役军人学历继续教育预选院校
附件:
1、南京理工大学
2、南京农业大学
3、南京师范大学
4、南京林业大学
5、南京财经大学
6、南京审计大学
7、南京工程学院
8、南京晓庄学院
9、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10、江苏开放大学
1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12、无锡学院
13、无锡太湖学院
14、江苏师范大学
15、徐州工程学院
16、常州工学院
17、苏州大学
18、苏州科技大学
19、苏州工学院
20、南通大学
21、江苏海洋大学
22、淮阴师范学院
23、淮阴工学院
24、盐城师范学院
25、盐城工学院
26、扬州大学
27、江苏大学
28、江苏科技大学
29、宿迁学院
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32、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35、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6、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37、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38、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9、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0、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4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42、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43、沙洲职业工学院
44、南通职业大学
45、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46、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7、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48、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49、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50、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5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2、扬州市职业大学
5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5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