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布《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惠细则》
发布时间:2025-06-13 16:2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日,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发布《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惠细则(试行)》,就相关优待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优惠政策适用于包括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年满60周岁的烈士老年子女;现役军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在内的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身份证、医保卡、优待证(含“通通优”拥军卡)等有效证件在相关医院享受医疗优惠服务。现役军人和军属则可凭军人保障卡、人武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文件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细则,医疗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门诊优惠:优抚对象在就诊时可免除普通门诊诊察费;化验、检查、治疗、手术等个人负担部分享受5%的优惠,补助部分通过医院财务科手工结算。
住院优惠: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后个人负担部分补助40%,补助方式同样通过手工结算。
体检优惠:个人体检按标准费用的八折收取,单位集中组织的团体体检则按招标价格执行。
其他优惠:三家医院将开通优先服务窗口,设置醒目标识,保障优抚对象在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医保结算等六个环节优先办理,全面提升就医便利度和尊崇感。
根据政策规定,交通事故、工伤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情况不在优惠之列,相关优惠不与其他同类优惠政策叠加,且仅限当年度医疗发票享受优惠。
据介绍,目前启东已有四家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等)执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不断拓展政策覆盖面,推动实现公立医院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全覆盖。